北京国资租赁公司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
发布时间:2019-07-15
4月22日,北京国资租赁公司党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,集体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《北京国资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因私出国(境)管理办法》和《北京国资公司纪检监察工作(4-5期)》。
会议指出,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,《条例》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、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大意义。要将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,进一步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《条例》落地生根见效。要加强《条例》的宣传教育培训,推动公司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及时如实做好请示报告工作。要把执行《条例》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,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对标规定要求抓好落实。
会议强调,要严格落实国资公司党委因私出国(境)管理办法,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信息核查,做到应备必备;证照集中保管,做好应交尽交;严格审批程序,做到凡出必审。
会议要求,要认真学习国资公司纪委近期纪检监察工作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强化落实,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。